公司当年亏损是否可以分红?年终分红具体做哪个科目?
解析:
按照账面上累计的未分配利润。不是仅仅针对当年净利润进行分配,更不是针对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分配。
注意:
1、利润分配的依据是会计核算的利润,而不是所得税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也可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其他方式分红。股东原则上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而不是认缴比例。
3、向股东分红之前需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4、任意盈余公积可提可不提,提多少企业自己定,属于公司自治范畴。
二、年终分红会计分录
1、决定分红时,需要先做计提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万
贷:应付股利 100万
2、支付股利时,需要代扣个税
借:应付股利 100万
贷:银行存款 80万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0万
3、申报时,缴纳个税
借:应交个税-个人所得税 20万
贷:银行存款 20万
总结:
一般公司分红都是在年终,需要先做计提,同时取得分红的股东,需要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当年亏损是否可以分红?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当年亏损,当年是没有利润给股东分红的,但是如果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是正数,可以决议分配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
解析: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因此,股东会出了分红决议,被投资企业做了应付股利到个人名下的账务处理,应该按规定代扣个税。
解析: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法人企业股东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从境内直接投资的居民企业取得分红,为免税收入,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
关于法人企业股东取得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需要注意,不是实际分配的日期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