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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能否用于抵减当期应纳增值税额?若当期抵减不完,未抵完的部分应如何处理?
一、异地预缴增值税可抵减本地应纳税额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等,按规定在服务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凭完税凭证,可以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时,作为已缴税款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2026-09-04 09:12:45
财税问答
公司与A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实际由个人(非A公司员工)支付款项,但付款方要求我司将发票开具给B公司。此种操作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如需合规处理,应满足哪些条件?
一、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则:必须与实际业务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票的开具应当遵循“真实、合法、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的原则。具体而言,发票的“购买方”名称应当与实际接受服务或购买货物的主体一致,即合同签订方、服务接受方与发票抬头三者应当保持一致。
2026-09-04 09:11:54
财税问答
从事农产品种植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但按政策规定可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该减免税额是否需在会计账务中反映?
一、减免税款的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分为两种情形:法定免税和税额抵免。对于法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如农产品种植所得),其会计处理原则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优惠方式不同,核心差异在于该免税是“法定直接免征”,而非“先征后退”。即企业自始无需缴纳该笔税款,不存在“实际缴纳后再退还”的资金流。
2026-09-04 09:09:27
财税问答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可享受哪些具体税费减免?享受各项优惠需同时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一、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税务机关按安置残疾人人数,按月退还增值税。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限额,由税务机关根据所在区县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企业安置的残疾人数越多,可退还的增值税额度越高。
2026-09-04 09:09:02
财税问答
公司原股东A已全额实缴出资100万元。现A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新股东B,转让价款为140万元。公司作为被投资企业,在账务处理上应如何反映该股权变更?
一、股权转让交易的本质与公司角色定位 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法律行为,交易主体是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公司本身并非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仅为股权变更登记的载体。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价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给转让方,资金不经过公司银行账户,公司不确认收益、不确认损失、不产生收入或费用。
2026-09-04 09:07:46
财税问答
2026年上半年按季计提并缴纳了印花税,“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科目已结平。近期自查发现劳务派遣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该笔退税款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政策依据:劳务派遣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印花税实行正列举征收,仅对税法明确列举的应税凭证征税。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劳务服务合同,不在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应税凭证范围之内,因此劳务派遣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若企业前期已就劳务派遣合同缴纳了印花税,属于政策适用错误导致的误缴,有权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2026-09-04 09:07:11
财税问答
新注册成立的建筑安装劳务公司,在完成税务报到后,纳税人类别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若需查询当前纳税人身份,应通过何种渠道进行核实?
一、新设公司纳税人身份的默认规则 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在完成税务信息确认(即税务报到)后,系统默认将其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无需主动申请或办理任何手续来“设置”为小规模纳税人,该身份是税务系统自动赋予的默认状态。若企业希望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模块,主动提交登记申请。
2026-09-04 09:05:42
财税问答
制造企业已成立工会委员会并开立银行专用存款账户,该工会已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其银行账户信息是否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一、工会账户备案义务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该法条的核心适用对象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即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市场主体。
2026-09-04 09:05:16
财税问答
企业在2026年9月为员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时,税务部门要求按工资的78%计算缴费工资。对于2026年新入职员工及2025年度工作不满12个月的员工,缴费基数如何
一、新入职员工的缴费基数确定原则 根据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规则,企业应以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当年社保缴费工资的依据。对于2026年新入职的员工,因其在2025年度尚未在本单位工作,无可参照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据,故应以入职首月应发工资作为当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2026-09-04 09:04:33
财税问答
公司正处于注销清算阶段,操作人员在电子税务局中误将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作废,该申报表所属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废后能否恢复原有已填报
一、作废操作的法律后果与数据状态 在电子税务局中作废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属于对已提交申报数据的“撤回”操作。该操作一旦执行,该属期对应的申报记录即从税务系统中清除,状态恢复至“未申报”或“已作废”。作废操作无法通过“撤销作废”“一键恢复”或“回退”等功能恢复原填报数据。系统不会保留作废前的填报明细,作废前的数据在数据库中不再作为有效申报记录存在。
2026-09-03 09:15:04
财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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