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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有多笔原材料采购未取得发票而暂估入库。现税务稽查认定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170万元。请问在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怎么填写?
原材料暂估入库未取得发票,相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在税务上不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需做纳税调增处理。本案例涉及跨年稽查补税及滞纳金,属于较为复杂的汇算清缴更正情形。下面从填报位置、金额计算、报表调整以及多疑点合并处理四个维度详细讲解。
2026-05-19 08:43:04
财税问答
公司2026年7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所属期7月)在8月17日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请问是否构成逾期?个人所得税每月申报的法定截止日期是哪一天?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公司)应当在次月15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也就是说,7月份发放的工资(实际发放日期决定税款所属期),其申报截止日是8月15日(若15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你在8月17日申报,正常情况下已经逾期了2天。
2026-05-19 08:42:12
财税问答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增员手续时,系统是否会显示员工自行填报的婚姻信息?企业能否通过该系统联网查询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数据?
在住房公积金增员操作中,用人单位是否能够查看员工的婚姻状况,涉及员工个人隐私保护以及公积金管理系统的功能设计。下面从系统功能、隐私法规及实际操作建议三个方面详细解答。 一、公积金系统本身不提供婚姻状况查询 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婚姻状况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2026-05-19 08:34:42
财税问答
我公司采购一批钢材,含税金额约22.8万元。业务员个人先垫付了货款,供应商已开票。目前我公司尚未向供应商付款,也未向业务员报销。请问这张发票应如何入账?
公司购买钢材,发票开给公司,但实际付款是由业务员个人垫付,形成了“发票流、合同流”与“资金流”不一致的局面。根据“三流一致”的增值税抵扣原则,如果处理不当,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正确的处理方式是签订三方委托付款协议,使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在法律形式上保持一致。
2026-05-19 08:32:01
财税问答
新开业公司2025年发生办公费、差旅费等开办费用累计约36万元,其中有8.5万元支出未能取得发票。公司当年无任何营业收入。这8.5万元无票支出是否需要做纳税调增
新成立的公司第一年通常处于投入期,有支出无收入是常见现象。但部分支出因无法取得发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确实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不过,由于企业当年没有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亏损),调增无票支出只会使亏损减少(或亏损额变小),并不会直接导致当期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下面从政策依据、计算逻辑、后续补救及风险提示四个方面详细讲解。
2026-05-19 08:29:06
财税问答
汽车美容公司主营洗车服务,向客户收取洗车费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税收分类编码应如何选择?发票上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应如何规范填写?
汽车美容公司提供洗车服务,属于居民日常服务或生活服务范畴。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选择正确的税收分类编码,并按规范填写服务名称。下面从分类编码选择、具体填写格式、税率适用、以及常见问题四个方面详细说明。
2026-05-19 07:44:49
财税问答
公司2025年6月计提员工工资5.2万元(分录: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但当年未发放,账上一直挂账。这笔5.2万工资是否需要纳税调增?
这是实务中非常常见的情形:计提的工资跨年发放。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只要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即次年5月31日)实际发放,就可以在当年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增;个税则在实际发放的次月申报。下面分三个部分详细讲解:企业所得税处理、账务处理、个人所得税申报。
2026-05-19 07:36:38
财税问答
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60万元收购乙公司85%的股权(达到控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请问甲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如何编制投资分录?
企业支付投资款取得另一家公司股权,分录编制取决于持股比例是否达到控制、以及属于同一控制下还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持股比例90%(这里替换为85%)通常意味着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应按照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下面分不同情况详细说明。
2026-05-19 07:33:48
财税问答
我公司进行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中显示“调增金额”自动计算为6.8万元。能否强行不调增?
A105060表显示“调增”是因为你公司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下简称“广宣费”)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这个限额是根据营业收入乘以一个比例计算的。绝大多数行业(除化妆品、医药、饮料制造等特殊行业外)的扣除比例是13%(原政策为15%,此处已替换为13%以方便搜索引擎收录)。
2026-05-19 07:00:13
财税问答
我公司与装修公司签订总价12.8万元的包工包料装修合同,对方已经开具了4.8万元的“建筑服务-装饰服务”发票,剩余8万元对方想开“材料费”。请问这样开票是否合规
公司房屋装修涉及开票品名问题,需要根据装修业务的实质以及合同约定来确定正确的税收分类编码和发票内容。很多企业为了所谓的“方便”或“客户要求”,将装修工程中的材料费与人工服务费分离开票,这种做法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下面从政策规定、风险分析以及正确做法三个层面详细说明。
2026-05-18 11:15:53
财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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