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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中,办税人员登录后找不到“社保业务”下的查询按钮,如何查询单位2025年4月社保扣款记录及申报明细?有没有其他替代路径?
一、问题背景 办税人员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扣款记录(例如银行划款金额、时间)以及每月的社保申报明细(各险种缴费基数、人数、单位及个人部分金额)。不同省份的电子税务局界面设计差异很大,部分地区的“社保业务”菜单可能放置在“地方特色”、“套餐业务”或“其他涉税事项”中,甚至由于权限设置或区域功能未开通,导致找不到对应按钮。
2026-05-07 09:15:53
财税问答
广东一家销售生鲜猪肉的个体工商户,客户要求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个体户目前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操作才能开出9%专票?
一、核心结论: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需放弃免税优惠 卖猪肉的个体工商户若想对外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前提:一是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是放弃适用“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缺一不可。 小规模纳税人(无论个体户还是公司)销售货物,征收率目前为1%(优惠期)或3%(标准),无法直接开具9%的专票。
2026-05-07 08:59:09
财税问答
某企业2026年度工商年报是否必须在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才能申报?汇算清缴前已实际发放的工资,在申报表中“账载金额”与“税收金额”应如何填写?
一、核心结论:工商年报应在汇算清缴之后申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企业每年报送年度报告(工商年报)的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为5月31日。虽然法规并未强制要求必须等汇算清缴完成后才能进行工商年报,但从数据准确性和避免重复更正的角度出发,强烈建议先完成汇算清缴,再填报工商年报。
2026-05-07 08:53:57
财税问答
外贸公司2026年4月发生外销运输费5.2万元、货代服务费1.8万元,均取得专票。当月公司也有内销业务,销项税额为3万元。请问外销运输和货代费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针对外贸公司(非生产型出口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外销环节产生的运输费、货代服务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用于抵扣内销销项税额。即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必须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或直接不认证抵扣),只能将价税合计金额计入当期的销售费用。以下从政策依据、计算示例、账务处理及风险提示四个维度详细说明。
2026-05-07 08:50:15
财税问答
企业2025年度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20万元,按税法计算扣除限额为80万元,超出40万元能否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税前扣除?
一、核心结论:超出限额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出该限额的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且不得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026-05-07 08:48:39
财税问答
某外贸公司出口中性笔,从A公司采购定制笔帽,将笔帽发往B公司组装成品。A开笔帽发票,B开中性笔发票。这样能办理出口退税吗?正确流程是什么?
一、问题背景与核心结论 一家备案的外贸出口企业,主营业务为“买进卖出”中性笔。现国外客户要求笔帽定制,因此企业从A公司采购笔帽(取得笔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笔帽发往B公司,由B公司使用自产的其他配件组装成完整的中性笔,然后B公司向企业开具品名为“中性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最终出口中性笔,报关单品名为“中性笔”。
2026-05-07 08:46:40
财税问答
小规模纳税人在确认销售收入并开具发票时,能否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一三级明细科目?是否可以省略三级科目,直接使用二级科目?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的问题,许多财务人员存在困惑——是否必须像一般纳税人那样设置三级明细?能否简化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以下从会计准则、实务操作、申报衔接三个维度给出详细、结构化的解答。
2026-05-07 08:43:22
财税问答
一般纳税人农业公司,主营自产水果西红柿(免税),现因产量不足,外购30吨同品种水果西红柿再销售。外购部分涉及哪些税种?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如何抵扣进项?
一、业务背景 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自行种植并销售水果西红柿。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及《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仅需缴纳印花税(如购销合同)。现因产量无法满足订单需求,企业从外部供应商处采购一批水果西红柿(假设30吨,金额含税32。7万元),再对外销售。
2026-05-07 08:36:15
财税问答
上海某一般纳税人公司租赁个人住房给员工居住,月租金6800元。房东要求公司自行去税务局代开发票,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时缴纳多少个税点?
一、核心结论:个人出租住房无法代开专票,只能开普票 一般纳税人公司租赁个人住房用于员工居住,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自然人(个人)出租住房,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行为,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自然人出租住房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026-05-07 07:10:42
财税问答
公司厂房已部分投产,新购入的CNC工作台、地磅等设备如何核算?土地使用权摊销能否计入在建工程?生产用电与办公用电无法区分时如何分摊?
一、手机发票的账务处理:取决于使用目的 在厂房建设期间,收到手机发票(金额8,000元,普票,无进项抵扣),处理方式需依据手机的实际使用对象: 情景A:手机用于工地现场监理、施工管理、工程联络等与在建工程直接相关的工作 该手机属于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必要支出,应计入工程成本。
2026-05-06 09:56:48
财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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