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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2026年5月对2025年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申报。请问,2026年第一季度已申报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财务报表,是否需更正?
一、核心结论:是否需更正取决于“数据关联性”,资产负债表必须更正,利润表视情况而定。 更正2025年第四季度(以下简称Q4)的财报和所得税申报表,是否必须连带更正2026年第一季度(以下简称Q1)的相关报表,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区分资产负债表数据和利润表数据,因为两类数据对后续报表的影响机制不同。
2026-05-31 13:18:25
财税问答
委托加工必须"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编码(201/202)吗?正确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核心结论:委托加工须选"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编码(201/202),非"30101"服务类编码 食品加工企业(受托方)为商贸公司提供委托加工服务,只收取加工费的情况下,应按加工劳务开具发票,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属于劳务类(编码以2开头),而非服务类编码。委托人提出的"30101"属于现代服务大类,用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等,与加工劳务性质不符,不应选用。
2026-05-31 12:49:39
财税问答
农民专业合作社2025年6月取得政府拨付的专项财政补助资金87万元,符合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条件。在办理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做纳税调增?
一、核心结论:必须做纳税调增,原因在于"对应成本不得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上述规定确立了不征税收入处理的"对称性原则":收入端免税,支出端对应的成本、费用、折旧、摊销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2026-05-31 12:26:14
财税问答
某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代发兼职人员工资52.8万元,平台仅对抽佣手续费开具“服务费”发票,代发的工资部分没有开具发票。请问该笔代发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核心结论:仅凭银行代发流水,不能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平台代发工资部分,实际上是企业以平台的名义向兼职人员支付的劳务报酬,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理应取得合规的扣除凭证。
2026-05-31 11:50:51
财税问答
制造企业在2月份:借记“制造费用”5,800元,贷记“其他应收款”5,800元。到了5月份,发现该笔业务实际上在1月份已经入账。请问:应如何冲销重复的分录?
一、核心判断:属于当年发现的非重大前期差错,直接红字冲销即可 企业于2月份重复计提了一笔制造费用(同时冲减了其他应收款),5月份发现这一错误。
2026-05-31 11:50:25
财税问答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人(LP)与基金管理人(GP)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投资人除了按认缴出资额向基金实缴出资外,还应承担一笔管理费。请问这种操作是否合规?
一、核心结论:可以做,但有严格限制 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分层来看。从合规性角度,投资人可以先将价外管理费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再由基金托管账户转付给管理人,但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核心前提: 合伙协议或补充协议必须明确约定:该笔款项为LP代基金管理人垫付的管理费,不属于基金财产,不计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026-05-31 11:22:41
财税问答
公司对外出租写字楼,合同约定按季度收取租金,实际收到租金才确认会计收入和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请问这种“以开票或收款时间确认收入”做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一、原始回答中的关键错误 原始回答中,齐红老师虽然正确指出了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税率为9%以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则,但在回答用户追问时犯了严重错误: 用户明确指出事务所认为“以收款时间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老师却回应“你这么做其实没问题”。这是错误的指导。 会计收入确认与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两条独立的线,不能混淆。
2026-05-31 10:07:20
财税问答
实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既包含单位承担的部分,也包含代扣代缴的员工个人部分吗?
一、核心结论: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包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根据《工商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226号)的规定,年报中的"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是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既包含单位承担的部分,也包含代扣代缴的员工个人部分。
2026-05-31 10:02:28
财税问答
2025年4月通过某期货公司买入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30手,同年6月全部平仓,取得不含税平仓收益48万元。请问该笔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按何种税率缴纳
一、核心结论:既要缴企业所得税,也要缴增值税 企业(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期货(如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取得的平仓收益,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同时涉及两种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原始回答方向正确,但回答过于简略,未区分不同期货类型,也未说明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差额计税)及跨期盈亏结转规则。以下结合法规逐一详细说明。
2026-05-29 09:21:02
财税问答
由建筑劳务公司提供农民工并负责发放工资,作为“通道”代发工资,建筑劳务公司向建筑工程公司开了增值税发票。请问:建筑劳务公司开的这张发票能否作为其施工成本?
一、原始回答中的核心错误 原始回答中,齐红老师直接认定“发票上的金额就是你们的成本”,并确认了收入分录(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以及成本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施工)。这种做法极其危险,因为它完全忽略了业务实质,可能引导企业落入虚开发票的陷阱。
2026-05-29 08:58:16
财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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