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需要在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按时并准确合规办理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填报哪些资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3、年度财务报表;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6、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等内容的报告。
三、企业所得税最新6个变化
01 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实际是5%
小型微利企业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内的部分,统一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是5%)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0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为100%,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加计扣除比例100%→120%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 年。
03 单位价值500万以下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原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执行。
04 新增一项税前扣除凭证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可作为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05 高企最新修订,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的“科技”修改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
修改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06 抵免10%税额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