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确认某张已入账的发票为虚开发票时,需要对相应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进行调整。特别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其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调整主要体现在成本和费用的核算上,而不会涉及进项税额转出。
1. 税务调整的基本原则
虚开发票是指发票的开具方未真实发生业务而虚构交易的行为。税务局要求企业进行纳税调整,通常意味着需要将该笔支出从成本或费用中剔除,并相应调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2.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已经入账的虚开发票(例如,原本作为低值易耗品入账),需要进行冲销和调整,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冲销原入账金额
- 由于之前已将该笔支出计入“低值易耗品”,可以通过红字分录进行冲销: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红字) 600
贷:银行存款(红字) 600
- 调整至营业外支出
- 根据税务要求,将这笔支出调整至“营业外支出”,以便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相应的税务调整:
借:营业外支出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 纳税申报调整
- 在汇算清缴时,应在纳税申报表的“纳税调整增加额”中调增600元,即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不允许扣除该笔费用,从而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3. 是否需要反结账?
如果企业已经结账,但需要调整此笔业务,通常建议在下一期进行调整,而不必反结账重新调整12月的数据。可以在发现问题的当期直接做调整分录,并在5月份的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这样操作更加规范,也不会影响前期财务报表。
4. 税务局要求的“调表”是什么意思?
税务机关要求“调表”,一般是指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调整纳税申报表的数据,而不是要求企业重新调整会计账目。因此,在申报时需要在“纳税调整增加额”栏目中填报相应金额,以确保税务合规。
5. 注意事项
- 在未来的业务往来中,企业应加强对发票的审核,确保所收到的发票真实有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如果因虚开发票而被税务局处罚,需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缴纳相关税款和罚款,并做好合规整改。
- 在调整后,应确保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的数据保持一致,以免后续出现税务稽查风险。
总结:
收到虚开发票后,小规模纳税人应先冲销原入账科目,并将相关支出调整至营业外支出,同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无需反结账,可直接在当期进行调整,并在申报表中正确反映该调整数据,以符合税务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