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并不是说,你开了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发票才算虚开。
因此,你让他人为自己开具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发票,都要按虚开发票处理。
二、善意取得虚开发票会被处罚吗?
有些人有疑问了,我们发生了真实业务,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了虚开的发票,也算虚开发票吗?
这个需要判断,你是否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如果同时满足,那就不属于虚开发票。
要以为不属于虚开发票,就放松对发票的审核!
虽然善意取得虚开发票,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涉及进项不能抵扣,税前扣除也有可能面临调增。
三、给会计的一些小提醒
1、虚开后果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违反本办法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税局翻旧账只翻3年?错!是无期限!
有的小伙伴就会问了,听说“翻旧账”一般是近三年,我三年前买的票应该没事吧?对于偷税、骗税“翻旧账”是无期限!
现在全国各地在严打虚开案件,不管是开票方还是受票方,从企业成立起开查,无年限上限,一旦涉及就可能直接认定为“风险纳税人”!
3、国家对于会计诚信要求越来越严!
再看2017年会计法修订,加强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约束,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明确列入了法律监督范围。
同时加大了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之前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接上升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