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股东减资账务处理
新公司法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必须全额缴纳注册资本金。因此,新法生效后,这些企业很可能需要进行减资。
例1:A公司于2017年7月向B公司投资500万元,持有该公司10%的股份。2020年12月,A公司将其持有B公司10%的股份进行撤资。撤资时B公司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合计为1600万元,A公司实际分回现金8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
投资收益 300
第一步,确认投资收回=500(万元)
第二步,确认股息所得=1600×10%=16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步,确认投资资产转让所得=800-500-160=140(万元)
2、个人股东减资账务处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例2:甲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元,有2个自然人股东,A股东占比40%,B股东占比60%,目前甲公司账面上盈余公积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3000万元。由于内部问题,2020年4月,A股东撤资收回款项5000万元。A股东撤资,如何缴税?
第一步,确认股权转让收入=5000(万元)
第二步,确认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
=1000×40%=400(万元)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5000-400=4600(万元)
第四步,计算财产转让所得的个税
=4600×20%=920(万元)
甲公司应于2020年5月15日之前将扣缴A股东的920万元个人所得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将税款缴纳入库。
3、减资时被投资企业亏损
(一)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
注册资本是股东投入企业的资本金,企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应相应收回投资金额。以企业减资资金弥补经营亏损相当于股东对被投资企业的捐赠性质的投入,此时被投资企业产生利得,应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会计处理:
借:实收资本
贷:利润分配
(二)减资分回现金
例3 :A 公司于2020年7月向B公司投资800万元,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持有该公司10%的股份。2022年12月,A公司将其持有B公司 10%的股份进行撤资。撤资时B公司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000万元,A公司实际分回现金700万元。
借:银行存款700
投资收益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800
税法确认的投资损失=股权计税基础-股权处置收入=800-700=100(万元),会计确认的损失金额和税法确认的损失金额一致,没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