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说明
在我国,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通常不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部分地区也会同时停止其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义务。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虽然这类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发生了变化,但工资发放和个税申报的义务仍需履行。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无论年龄、是否缴纳社保,都应依法计算、代扣、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属于个税的应税项目,不因员工年满退休年龄而免予申报个税。
因此,即使员工因年龄原因不再缴纳社保,其取得的工资收入依旧需要按规定进行个税申报。
三、社保与个税的区别
- 缴费性质不同
- 社保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用于保障参保人员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或医疗需求。
- 个税是依据税法对个人收入征收的税款,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
- 缴纳条件不同
- 社保的缴纳存在法定最高年龄限制(如养老保险男性60岁、女性50岁或55岁),超过年龄通常不再强制缴纳。
- 个税没有年龄限制,只要存在应税所得,都需申报。
- 扣除方式不同
- 社保费通常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 个税则根据综合所得的计算方法,结合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进行预扣预缴。
四、企业的操作流程
- 工资计算
- 按实际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员工的税前工资。
- 因不再缴纳养老保险和部分险种,实际到手工资会相应增加。
- 个税扣除
- 从工资中扣除“三险一金”(如仍缴纳医疗、工伤等保险)及其他税法允许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 按照当年适用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并代扣。
- 纳税申报
- 在法定申报期内,通过税务系统申报并缴纳代扣的个税。
- 确保工资表、扣税计算表和申报数据一致,以备查验。
五、注意事项
- 合同签署
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工资发放、个税申报等条款。 - 劳动用工性质
部分地区对于退休返聘人员会要求签署劳务协议,并按照劳务报酬性质计算个税,但若继续执行劳动合同,通常按工资薪金所得规则申报。 - 扣除项目更新
即使员工已到退休年龄,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仍可依法享受,企业应引导员工更新申报信息。
六、实例说明
例如,李先生68岁,已不再缴纳养老保险,仅缴纳医疗和工伤保险,当月发放工资 8000 元,扣除医疗保险 200 元和工伤保险 50 元后,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7750 元,再扣除个税起征额(5000 元)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附加扣除项目,即可计算应缴个税。企业须在次月法定申报期内完成扣缴申报。
七、结论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不再强制缴纳养老保险,但其工资收入仍需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企业应根据实际工资发放情况,依法扣缴个税,并做好信息报送与资料留存工作。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与员工是否购买社保并无直接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