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季度免税政策与水利建设基金申报金额的对应关系,需要从国家税收政策、地方附加基金申报逻辑以及系统操作要求三个方面来分析。
一、增值税免税判定基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等文件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度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免税的判定口径为不含税销售额,即按“价税合计 / (1 + 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金额。
在您的案例中,本月不含税销售额为276532.88元,全年按季度累计仍未超过30万元,因此能够适用免税政策。
二、水利建设基金的计提依据
水利建设基金按《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与增值税销售额口径保持一致,通常也是按照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因此,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时,若税局系统未另有特殊说明,一般填报与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不含税销售额)一致的金额即可。这是因为:
- 水利建设基金属于随同税收附征的基金项目;
- 计算基数为同期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口径(不含税);
- 即使增值税因政策免征,附加类基金仍需按照应税额作为基础数据上报数据,只是税额可能免征或为零。
三、第14栏“减免性质”选择
增值税申报表中第14栏“减免性质代码”,用于反映当期享受的免税政策类别。
- 当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享受免征政策的,应选择对应的免税代码,一般为“1040404-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或系统列明的同义选项。
- 填报减免税额时,应将当期免征的增值税额度填入,对应的“不含税销售额”仍需上报,以便系统汇总及基金等附加项目计算。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第14栏选择“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税”是正确的做法,系统会自动将该销售额识别为免税范围。
四、注意事项与示例申报逻辑
- 增值税申报表
- 主表第1栏:本月不含税销售额 276532.88 元
- 第14栏减免性质:选择“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税”
- 减免税额栏:系统自动计算或手动核算免税增值税金额
- 附征基金申报(含水利建设基金)
- 销售额基数栏:同样填 276532.88 元
- 若地方法规对免税企业也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则最终应交金额为零,但基数仍需如实上报
- 免税数据备案
- 某些地区税务系统会要求免税户按季度或年度提交免税备案表,建议同步留存销售台账、发票明细和相关核算资料,以备稽核。
五、总结
对于内蒙古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月不含税销售额为276532.88元且季度累计未超过30万元时,申报增值税与申报水利建设基金应保持基数一致,均填制该不含税金额。在增值税申报表第14栏选择“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税”,系统会对该部分应税销售自动免征增值税。附加类基金(如水利建设基金)虽与增值税基数一致,但最终是否缴纳需依据地方免征政策执行,实际申报时务必保持各报表口径一致,避免数据不符造成税务比对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