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风险与法律责任
- 虚开发票的刑事风险
根据《刑法》第205条,为他人虚开发票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7年。若涉及税款损失超5万元即构成刑事立案标准。
示例:若乙方未实际提供医疗服务,诊所却开具乙方抬头发票,属于典型的“票货分离”虚开行为。 - 连带责任与职业风险
- 财务人员可能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面临吊销会计资格、行业禁入等处罚
- 诊所可能被处以偷逃税款额50%至5倍的罚款,并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二、分步应对策略
第一步:风险证据固化
- 书面催告函:向财务负责人发送正式邮件/函件,明确列出三点要求:
(1)提供甲方指定开票给乙方的书面指示
(2)提供乙方接受服务的合理性证明(如三方协议)
(3)声明“若未获书面确认将暂停开票操作” - 存档要求:打印邮件并双人签字存档,使用企业邮箱发送避免私邮沟通
第二步:构建替代方案
| 场景 | 合规方案 | 操作要点 |
|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费用 | 签订三方补充协议 | 明确甲方为实际付款方、乙方为服务使用方,诊所根据协议向乙方开票 |
| 费用需分割承担 | 出具费用分割单 | 附甲方盖章的分摊说明,注明各方承担金额及依据 |
| 乙方为甲方关联方 | 提供股权关系证明 | 需证明双方为母子公司或同一集团控制企业 |
第三步:证据链管理
必须保存四类凭证:
- 服务交付凭证(甲方签收的诊疗记录)
- 资金流凭证(甲方付款至诊所账户的流水)
- 合同协议(载明开票规则的三方协议)
- 审批记录(财务负责人书面签批的开票申请)
三、风险隔离机制
- 岗位责任分离:开票审批需经财务负责人、诊所法人双签,禁止单人操作
- 月度风险报告:编制《发票合规自查表》列明开票对象、依据、存档编号,报送法人备案
- 外部审计介入:每季度聘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查,出具合规意见书
四、实操案例参考
某口腔诊所遇到体检机构(甲方)要求将发票开给其合作保险公司(乙方):
- 要求甲方提供《服务转移确认函》说明费用承担关系
- 签订诊所-体检机构-保险公司三方协议
- 开具发票备注栏注明“依据三方协议XX号”
- 保存保险公司盖章确认的结算清单
最终实现资金流(体检机构付款)、发票流(开给保险公司)、服务流(诊所服务)三流合一。
关键提示:财务人员可援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39号)作为合规依据,强调“收款方、开票方、服务提供方必须一致”的核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