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本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约定从员工的应发工资中扣回,此情形下的完整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在实务中,存在企业通过内部约定,将社会保险费中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转由员工个人承担并从其工资中扣回的情况。尽管此做法在用工合规性上存在争议,但从纯会计技术角度,其账务处理需要清晰反映资金的流转和责任的转移。核心会计逻辑是:将本应计入公司费用的单位社保部分,先确认为对员工的薪酬负债,再通过扣款方式收回,最终统一支付给社保机构。 下面将分步骤详细解析其完整的会计分录编制。

一、业务实质与账务处理逻辑

正常情况下,社保费用分为单位承担部分与个人承担部分。个人部分由公司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部分直接计入公司成本费用。而在您描述的 scenario 中,单位承担部分的经济实质发生了转变:它不再被视作公司的一项独立费用,而是被转化为员工总薪酬包的一个组成部分,然后公司以“代收代付”的形式,将这部分资金从工资中扣回,并连同个人部分一并缴纳。

因此,账务处理需遵循以下路径:计提工资(含单位社保)→ 发放工资(扣回全部社保)→ 缴纳社保(支付含单位部分的总额)。

二、分步骤会计分录编制(以具体数据示例)

假设某员工月薪酬协议如下:

  • 基本工资:8,000元
  • 个人应承担的社保部分:1,000元
  • 单位应承担的社保部分(约定由员工承担):2,500元
  • 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未转嫁):忽略不计
  • 个人所得税:暂忽略计算以简化示例

第一步:月末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此步骤需计提支付给员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其中包含了协议约定由员工收入覆盖的“单位社保部分”。

  • 计提金额 = 基本工资 + 约定由员工承担的单位社保部分 = 8,000 + 2,500 = 10,500元。
  •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职工薪酬 10,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500
  • 逻辑解析:公司将总额10,500元全部确认为工资成本。其中的2,500元在实质上是对员工的额外薪酬安排,用于覆盖其本应自行承担的社保单位部分。

第二步:确认公司“代收代付”的社保负债
公司需要把待从员工处扣回的个人社保及单位社保,一并确认为对社保机构的负债。

  • 代扣代缴总额 = 个人社保部分 + 约定由员工承担的单位社保部分 = 1,000 + 2,500 = 3,500元。
  • 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500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社保 1,000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单位社保(转嫁部分) 2,500
  • 逻辑解析:通过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了实际应支付给员工的现金。同时,贷记的两个“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清晰区分了法律意义上的个人部分与约定转嫁的单位部分,体现了代收代付的性质。

第三步:发放工资(支付税后净额)
向员工实际支付扣除全部社保款项后的工资。

  • 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总额 - 代扣代缴社保总额 = 10,500 - 3,500 = 7,000元。
  • 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7,000 (10,500 - 3,500后的余额)
    贷:银行存款 7,000

第四步:向社保机构统一缴纳社保费用
将从员工处扣回的个人部分1,000元及单位部分2,500元,合计3,500元,支付给社保局。同时,公司自身仍可能承担其他法定的单位部分(本例中假设无)。

  •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社保 1,000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单位社保(转嫁部分) 2,500
    贷:银行存款 3,500
  • 逻辑解析:此分录结平了之前确认的负债科目。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管理费用”中并未体现任何社保费用,因为本应由单位承担的2,500元已通过薪酬和扣款流程,实质由员工承担。

三、关键风险与合规性警示

以上为会计技术处理。但在实操中,必须高度关注以下重大风险:

  1. 劳动法律风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用人单位负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义务,其中单位承担部分是用人机构的法定义务,不得转嫁给劳动者。此类约定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返还被扣款项,并补缴社保。这易引发劳动仲裁与诉讼。
  2. 税务风险
    • 个人所得税:员工作为承担了全部社保的实质,其应税收入额如何确定?上述处理中,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应为10,500元(税前),以此为基础计算个税,可能导致员工税负增加。
    • 企业所得税:公司列支的10,500元工资费用能否全额税前扣除,取决于该薪酬安排是否合理、真实。税务机关可能质疑2,500元部分的合理性,认为其不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从而进行纳税调增。
    • 社保稽核风险: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的。公司将单位部分转嫁后,可能人为降低了账面上的工资总额,从而导致社保缴费基数申报不实,面临补缴、罚款及滞纳金的风险。
  3. 财务报告风险:此种处理方式扭曲了真实的成本结构,使报表使用者无法准确了解公司实际的人工成本和社会保险负担。

四、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从记账技术上,可通过“薪酬化处理+代收代付”的科目组合完成核算。然而,强烈不建议企业采用此种操作模式

给企业的务实建议:

  1. 合规优先:严格遵守社保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独立承担单位缴纳部分。这是规避劳动纠纷和行政处罚的根本。
  2. 优化薪酬结构:如果出于成本考虑,更合规的做法是在法律框架内,与员工协商设计整体薪酬包,例如在合法范围内约定一个包含所有补偿的税后年薪,而社保仍由公司依法分别缴纳。这样既能控制总成本,又能保障合规。
  3. 准确核算:如果因特殊原因已发生此类业务,记账时必须如上述分步、分明细处理,清晰反映资金流向,并保留相关内部协议以备查。同时,务必评估并计提可能产生的税务调整和争议赔偿风险。

总之,会计处理可以反映多样的经济行为,但决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财务人员应在账务处理中揭示风险,并积极推动企业走向全面合规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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