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客户通过连连支付等第三方平台向境内公司对公账户付款,我方应如何开具形式发票(商业发票)以符合跨境结算及税务要求?

在跨境贸易中,境外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如连连支付、Payoneer、空中云汇等)向境内企业对公账户支付货款,并要求开具以其境外公司为抬头的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或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这是一种常见且通常合规的操作模式。其合规性的核心在于交易的真实性商业实质,而非拘泥于付款路径是否“直接来自境外公司账户”。以下将从形式发票的作用、第三方支付的性质、税务处理及合规操作要点四个方面进行系统阐述。

一、 形式发票(商业发票)的性质与作用

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或后续据此开具的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在跨境交易中扮演着多重关键角色:

  1. 交易契约文件:它是双方确认商品描述、单价、数量、总金额、贸易术语(如FOB、CIF)、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的核心文件。
  2. 清关必备单据:香港客户(或其指定的清关代理)需凭此发票向香港或货物目的地的海关申报,用于确定货物价值、计算关税。
  3. 付款和记账依据:对于客户而言,是其安排付款和进行会计处理的正式凭证。
  4. 我方收入确认凭证:是我方确认销售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和申报税务的重要依据。

因此,发票的抬头(Bill To)必须与合同的签约买方、货物的最终收货方或所有权承受方保持一致,即应开具给香港公司,这与款项从哪个具体账户付出没有直接必然关系。

二、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业务实质与合规性

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是全球化数字贸易下的常态,其业务实质和法律关系是清晰的:

  1. 支付平台的“通道”角色: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此扮演的是“跨境收款服务商”或“支付网关”的角色。香港客户先将本地货币(如港币)支付给平台或其合作的境外持牌机构,再由该平台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将人民币结算至您公司的境内对公账户。整个过程中,支付平台是受客户委托进行支付的执行方,而非交易的买方。
  2. “付款方”的认定:在会计和税务上,判断“付款方”的依据是交易合同和发票所体现的商业关系,而非银行流水上的瞬时付款人名称。银行回单上可能显示“连连支付”或某支付公司的名称,这只是资金流转的中间环节。只要您能提供完整的证据链(合同、形式发票、物流单据等)证明真实买方是香港公司,那么这种付款方式就是合规的。
  3. 外汇管理合规: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均持有相关跨境支付牌照,其结算入账流程符合中国外汇管理规定,能将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信息传递给银行。您公司收到的是由支付平台结算的、已进行过外汇申报的人民币款项,这本身就证明了该笔收入的跨境贸易属性。

三、 税务处理与税前扣除凭证

这是您最关心的问题:此类业务的开票和税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1. 我方(销售方)的税务处理
    • 增值税:向境外(香港)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适用零税率的服务(如无形资产、技术转让等),通常可以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或免税政策。您需要按规定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或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
    • 企业所得税:该笔跨境销售收入应计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您需要保留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收入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 客户(香港购买方)的税前扣除问题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您开具的、以香港公司为抬头的形式发票或商业发票,正是该条款所指的“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完全可以作为香港公司在当地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香港税务局(IRD)认可能证明交易真实发生的商业文件。

四、 关键合规操作与证据链构建

为确保业务全程无风险,您应系统性地构建并保留以下证据材料:

  1. 基础交易文件
    • 签署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明确约定买卖双方为您的公司与香港公司,注明商品、价格、付款方式(注明通过XX第三方平台支付)。
    • 形式发票/商业发票:抬头(Bill To)务必准确填写香港公司的完整英文名称及地址。
  2. 物流与货物权属转移证明
    • 出口报关单:证明货物实际离境,这是适用出口退税或免税政策的硬性要求。
    • 海运提单/空运运单:提单上的“收货人”(Consignee)或“通知方”(Notify Party)最好与该香港公司相关联,以佐证货物最终流向。
  3. 资金流证明
    • 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交易明细:平台后台通常会显示该笔款项由哪个客户(显示客户注册信息)支付。
    • 境内银行收款回单:虽显示由支付公司入账,但应将其与平台的交易记录进行匹配。
    • 支付平台出具的收汇证明或结算单:部分平台可提供,上面会关联交易参考号与客户信息。
  4. 内部流程记录:公司内部关于该笔订单的审批、发货记录等。

总结:香港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您为其香港公司抬头开具形式发票,是完全合规的商业模式。关键在于认清第三方支付仅是资金通道,真实交易对手方仍是合同约定的香港公司。您需要做的就是确保交易真实,并严谨地保存好“合同、发票、物流、资金流”四证合一的完整证据链。这样既能满足客户的商业需求,也能确保您公司出口退税或免税的税务处理顺利,同时为客户提供其在香港税前列支的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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