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待摊费用中工资的双重税务影响
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可以选择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后一次性扣除或分3年摊销(依据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但在实际发生年度(筹建期),这些费用并未在税前扣除,因此不直接产生税会差异。然而,工资薪金有特殊的税前扣除规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在当年度税前扣除,前提是“已实际支付”。即使是筹建期,只要工资已实际发放,就可以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而不必等到摊销年度。如果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但未实际发放,则既不能在当年扣除(因为未支付),也不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计税基础(因为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导致双重纳税调整。
三、正确填报步骤(以数据65万总工资、23万未发放为例)
假设条件:公司2025年处于筹建期,无营业收入;当年发生工资65万元,其中42万元已实际发放并支付,23万元计提但未发放(截至2026年5月31日汇算清缴时仍未支付)。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实际税负5%(2025年政策)。
第一步:填报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第1行“工资薪金支出”:
- 账载金额:65万元(会计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总额)
- 实际发生额:42万元(实际发放的部分)
- 税收金额:42万元(税法允许扣除的金额,因为未发放部分不得扣除)
- 纳税调整金额:+23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考虑长期待摊费用计税基础的调整(填报A105080)
由于未发放的23万元工资实际上并未支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这部分金额不能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计税基础。因此,在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时(当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并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时),需要调减计税基础。但在筹建期当年,如果没有开始摊销,A105080可能不涉及。但企业应当建立台账,记录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基础(65万元)与计税基础(42万元)的差异,待未来摊销时每年做纳税调增(因为会计摊销额按65万计算,税务只允许按42万摊销)。
更直接的处理:在2025年汇算时,除了A105050调整23万元外,还需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0行“其他”中,对长期待摊费用中未支付部分做进一步的调增?不必重复。实际上,未支付工资已经通过A105050调增了23万元,这23万元在会计上仍然挂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里,但税法不承认其为资产成本,未来摊销时这23万元对应的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所以在2025年当年,只需做A105050的调增即可,未来摊销年度再通过A105080做调增。
第三步:计算是否实际产生税款
筹建期企业通常利润总额为0(或负数)。假设当年除工资外无其他费用,会计利润为0。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 = 0 + 23 = 23万元。小型微利企业2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 23 × 5% = 1.15万元。如果以前年度有可弥补亏损,可先用亏损抵扣,无需缴税。如果无亏损,则需要缴纳1.15万元(而非用户所说的5700元)。用户给出的5700元可能是按2.5%税率计算(23万×2.5%=5750元),但2025年小微企业实际税负为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实际税负5%)。因此,用户应当核实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资产总额≤5000万、从业人数≤300人、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如果符合,实际税款为1.15万元;如果不符合,税率25%,税款5.75万元。
四、产生的税款是否必须缴纳?如何降低或避免?
- 如果公司处于筹建期且预计未来有足够亏损弥补:可以将未发放的工资在汇算清缴前实际发放,则无需调增,避免税款。例如,在2026年5月31日前将23万元工资发放给员工,并申报个税,那么该23万元可以在2025年度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汇算清缴结束前已支付的上年度工资,准予在汇缴年度扣除)。这样A105050中税收金额变为65万元,无需调增,税款为0。
- 如果确实无法发放(如员工已离职无法联系):该23万元应冲回长期待摊费用,转入“营业外支出”或挂账,但不得税前扣除,需缴纳相应税款。此时应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申请递延纳税或利用以后年度亏损弥补。
- 如果公司未来年度有较大亏损:2025年调增的23万元会增加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如果当年本身利润总额为负,调增后可能仍为负,无需缴税。例如,当年会计亏损100万元,调增23万元后仍亏损77万元,无需缴税。用户应先计算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为正值。
五、总结:正确操作流程
| 步骤 | 内容 |
| 1. 梳理工资明细 | 区分已发放和未发放金额,取得银行发放记录 |
| 2. 汇算前补救 | 尽量在5月31日前发放未付工资,以避免调增 |
| 3. 填报A105050 | 账载填总工资,税收填已发放数,自动调增 |
| 4. 计算税款 | 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注意小微企业优惠) |
| 5. 长期待摊费用台账 | 记录会计基础与计税基础的差异,未来摊销时调整 |
| 6. 缴税或申请延期 | 若需缴税,在汇算期内完成;若资金困难,申请分期 |
对于用户的具体情况,建议先确认23万元未发放工资能否在2026年5月31日前补发。如果能,则无需缴税;如果不能,则应按实际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税款(可能不是5700元,需重新计算)。同时,注意长期待摊费用中其余已发工资42万元的摊销问题,在开始生产经营后,按国税函〔2009〕98号一次性或分3年摊销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