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代发兼职人员工资52.8万元,平台仅对抽佣手续费开具“服务费”发票,代发的工资部分没有开具发票。请问该笔代发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核心结论:仅凭银行代发流水,不能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平台代发工资部分,实际上是企业以平台的名义向兼职人员支付的劳务报酬,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理应取得合规的扣除凭证。单纯的企业内部自制凭证(如银行流水、自制明细表),不符合税前扣除凭证的完整性要求。

原始回答中“如果拿不到发票的话,肯定不能扣除”虽然结论方向正确,但表述过于绝对化——自2025年第16号公告施行以来,发票不再是唯一合规的扣除凭证。以下将系统介绍正确的合规路径。

二、新规解读:发票不再是唯一合规的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第三条:


互联网平台企业已为从业人员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且已完成税费缴纳的,可凭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完税凭证作为扣除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向从业人员支付的劳务报酬。

这意味着,平台通过完成合规的“双申报”(个税扣缴申报+增值税代办申报)并缴纳税款后,相关的申报表和完税凭证本身就构成了合法、合规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也就是说,企业不再需要等待兼职人员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只要平台履行了完整的代理申报义务并缴税,就能凭税务系统出具的申报和完税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三、税收政策落地后的两种合规路径

路径一:税务系统凭证扣除(首选,不需要发票)。企业自行提供银行代付流水和自制内部凭证,即使业务真实,也不能替代申报表和完税凭证的功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平台企业已为从业人员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且已完成税费缴纳的,可凭以下法律凭证作为扣除凭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完税凭证。如果灵活用工平台企业未按规定保存能够证明业务真实性材料的,其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取得的相关凭证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与此同时,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存以下有关资料凭证:实名核验记录、业务交易明细、结算支付记录等能够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材料,以备查验。

路径二:劳务派遣差额方式(适用于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选择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平台,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平台向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用工单位直接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平台向用工单位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含派遣员工工资及服务费),同时针对代付工资部分适用差额征税规则: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用工单位可将全部发票金额(包括平台服务费和代发工资)计入成本费用,凭发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两种合规路径的选择与适用场景

关键差异点 税务系统凭证扣除(第16号文路径) 劳务派遣差额计税(劳务派遣资质路径)
适用前提 平台为灵活用工模式(平台派单) 平台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法律关系 平台与从业人员直接结算 平台向用工单位派遣员工
工资流向 平台→从业人员 用工单位→平台→派遣员工
入账凭证 申报表+完税凭证 增值税发票(差额征税开具)
发票类型 无发票或仅手续费发票 可取得全额发票(含工资)

五、实务操作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无论采用哪种路径,企业都必须注意以下核心要求,否则相关支出将不得税前扣除:

资料留存必须完整:平台应按税收法律规定保存实名核验记录、业务交易明细、结算支付记录等能够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全部资料凭证。如果未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不得用于税前扣除。

从业人员身份必须真实:如果从业人员身份信息不真实(如冒用他人身份),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其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取得的相关凭证不得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警惕平台“走账”风险:部分平台仅对手续费纳税而不对代发工资部分纳税,导致企业无法获得合规凭证。此类经营模式的平台出具的“代发记录”是明显不完整的,在金税四期下系统会对“有流水无发票”的情况自动进行风险预警,一旦被认定为偷税,企业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三重风险。

此外,用工单位与平台间若无真实服务关系、仅为获取发票而走账,将构成虚开发票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六、总结

当前税收体系下,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核心渠道日益清晰完备。通过第16号文路径,以申报缴纳记录及完税凭证作为法律依据,是当前成本最低、手续最便捷、安全性最高的合规方式。若平台有劳务派遣资质,采用差额计税方式也可取得发票。但无论采用何种路径,平台均须完成全部法定的税务申报和税款缴纳,同时确保从业人员身份真实、业务资料完整、保存规范、凭证链条齐备,企业方可凭合规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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