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什么情形下选择征收率1%,什么情形下选择免税?若季度不含税销售额超过28万元,是否还能享受免税政策?

一、核心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同时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28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1†L8-L12】。

二、普票税率选择:起征点是分水岭

普票开具时应选择"免税"还是"1%",取决于当期不含税销售额是否超过起征点。具体判断规则如下:

情形一:季度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28万元(月不超过9.3万元)

此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普通发票应直接选择"免税"税率开具。注意,计算销售额时应当扣除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派遣等按差额征税业务后的余额。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第二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25万元,提供咨询服务不含税收入2.2万元,合计27.2万元(未超28万元),则普票应全部选择"免税"。实务中需确保不含税销售额严格监控,避免季度内某个月份超限。同时,当期如有预缴税款情形,在起征点以下仍可申请退还。

情形二:季度不含税销售额超过28万元(月超过9.3万元)

一旦超过起征点,则需全额纳税,不能再享受免税优惠。此时普票应选择征收率"1%"。注意:超限不是仅对超出部分征税,而是对当季全部应税销售额均按1%征收。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含税销售额为30.5万元(约为含税价),折合不含税约30.2万元,超过了28万元,则整季全部销售额均需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普票应统一开具1%税率。

情形三:月销售额未达起征点但开具了1%发票

如果企业月度不含税销售额未超过9.3万元,但误将普票开具为1%税率,申报时仍可享受免税待遇。具体操作: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将销售额填入"免税销售额"栏次,并按照免税政策申报,同时当期多缴的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留抵抵减。

三、一般纳税人普票税率的选择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上述"免税"和"1%"规则不适用。一般纳税人开具普票时,税率应根据其应税业务适用的税率确定。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6%、9%、11%、13%等基础税率,普票税率栏应填写对应的适用税率。
  •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5%、3%等征收率。例如,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适用5%征收率,普票应开具5%税率;销售自产建筑用砂土石料选择简易计税的,适用3%征收率,普票应开具3%。

关键点: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业务仍可开具普票,但不得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1%"优惠或"免税"政策,除非该业务本身属于法定免税项目(如销售农产品、避孕药品等)。

四、普票开票实操中的注意事项

为保障开票与申报一致,减少税务风险,企业应特别注意以下要点:

1. 发票品目与适用政策的匹配。 免税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以及少数法定免税业务),但不动产租赁、劳务派遣等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即使未超过起征点,也不能选择"免税",而应开具5%的普票或申请代开专票。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从事5%征收率的业务且季度销售额未超过起征点,应按照规定申报免税。

2. 票面信息应完整、合规。 普票开具免税或1%税率时,应确保"税率"栏正确选择,不得为空白或"0"。同时填写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数电票应按照税务数字账户的规则推送受票方。

3. 注意"起征点"以实际申报为准。 起征点的判断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的销售额为基础,如被核定销售额则按核定结果判定。建议企业保留好销售记录和发票底账,以便稽查时证明未超起征点。对于"跳起"季度,应主动更正申报并及时补缴税款。

4. 数电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开具方式。 在电子税务局中,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时,系统会根据纳税人当前的申报状态和销售额信息自动推荐可选征收率(1%或免税),企业应如实选择。如有特殊情形(如适用5%征收率、免税但未达起征点等),可在开具界面手动选择。

五、特殊业务对税率选择的影响

部分特殊业务在开具普票时,即使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未超起征点,也可能无法直接选择"免税"。主要包括:

  • 不动产销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应开具5%的普票,未超过起征点的,可按规定申报免税。
  • 劳务派遣服务: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的,适用5%征收率,普票应开具5%税率,并需在开票时备注差额扣除的社保、工资等费用项目及金额。
  • 建筑服务跨区域预缴: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即使季度未超过起征点,也需按1%预缴增值税,预缴后回机构所在地申报时,如未超起征点仍可申请退还预缴税款。

六、合规开票与申报的关联处理

开票税率的选择最终体现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主要栏次与开票对应关系如下:

  •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1%或3%征收率的业务收入。
  • 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如有代开专票(无论是否超起征点),填在此处。
  • 第9栏"免税销售额":填写免税普票对应的收入金额。

如果季度未超过起征点但开具了1%普票,申报时需将免税销售额填入第9栏,同时在第1栏相应减除,保证系统平衡。如果超过起征点但开具了免税普票,申报时需将销售额补充至第1栏,并按1%或3%计算应纳税额,同时调减第9栏的免税销售额。

七、违规开具普票税率的常见风险

实操中,以下三种行为容易引发税务风险,企业应予警惕:

  1. 滥用免税:季度销售额超过起征点却仍开具免税普票,导致少缴增值税,一旦被金税系统比对监控到,将被视为偷税,需补税并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者面临罚款。
  2. 混淆5%与1%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从事不动产租赁、劳务派遣差额征税等5%征收率的业务,误开为1%普票,将导致少缴税款,需重新开具正确发票并补缴差额。
  3. 虚开发票: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免税或低税率普票,涉嫌虚开发票罪,将承担行政及刑事责任。

八、综合案例演示

案例一:某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第二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26万元,提供咨询服务不含税收入3万元,合计29万元(未超28万元),适用免税政策,普票应全部开具"免税"。

案例二:某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第三季度提供咨询服务含税收入32万元(不含税约31.07万元),超过28万元起征点,普票应全部开具"1%"征收率,计算应缴增值税为31.07×1%=0.3107万元。

案例三:某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5%征收率,普票应开具5%税率,不得适用1%或免税。

通过以上规则,企业可以准确判断普票税率选择,避免因开票错误引发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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