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确实发生了变化,变化的时间点是2026年1月1日,而不是2020年。
1. 2019年旧规:电子普通发票可直接抵扣
根据2019年的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直接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
在此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进一步明确,电子发票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这个文件并未强制要求电子普通发票必须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因此,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公司取得的滴滴电子普通发票,只要抬头是公司名称和税号,就可以凭票面税额直接抵扣,无需额外注明乘客姓名和身份证号。
2. 2026年新规:身份信息成为抵扣必要条件
从2026年1月1日起,规则变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新规调整了可抵扣的凭证范围。
一个核心变化是:对于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网约车电子普通发票属于此类),必须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据,才能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这意味着,自2026年起,公司取得的滴滴电子普通发票,票面上必须清晰注明乘车员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否则将无法再用于进项税抵扣。
3. 总结: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简单来说:
- 2019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取得的滴滴电子普通发票,只要抬头是公司,即可凭票面税额抵扣,不强制要求注明乘客身份信息。
- 2026年1月1日起:取得的滴滴电子普通发票,必须在票面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老师可能将旧政策中关于“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等其他客票”需要注明身份信息的要求,与新政策对电子普通发票的新要求混淆了。
建议:为确保合规,请通知公司员工,自2026年1月1日起,在通过滴滴等平台开具用于报销的电子发票时,务必在订单中添加并确认本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