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会的残保金缴纳义务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负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商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依法属于残保金征收范围,无论其是否有经营活动或盈利,只要存在在职职工并发放工资,就必须履行残保金申报和缴纳义务。
二、30人以下免征政策不适用于社会团体
根据现行规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优惠明确限定适用主体为企业,社会团体(包括商会、协会、基金会等)不在此优惠范围内。
因此,即使商会仅有1名在职职工,仍须依法申报并缴纳残保金,不能参照企业享受30人以下免征优惠。
三、残保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为: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计算过程如下:
-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1人
-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通常为1.5%(各地比例可能略有不同,北京等多数地区为1.5%)
- 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0人
- 上年工资总额:4,500元
-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4,500 ÷ 1 = 4,500元
代入公式计算:
残保金年缴纳额 =(1 × 1.5% - 0)× 4,500 = 0.015 × 4,500 = 67.5元
因此,该商会2026年度(基于2025年数据)应缴纳的残保金为67.5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工资总额的填报口径:工资总额为上年全年的税前应发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所有工资性收入。按月工资4,500元计算,全年应为54,000元,而非4,500元,需核实数据口径。
安置残疾人的影响:若安排残疾人就业,需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经认定后可相应减免残保金。
申报期限与方式:残保金通常在次年申报缴纳(如2025年的数据在2026年申报),通过电子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