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区分纳税人身份和发票类型
销项发票入账与进项发票入账是两条线。销项发票确认收入、计提销项税;进项发票确认采购成本、处理进项税。是否需要认证、能否抵扣、怎样做账,取决于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进项发票是专票还是普票。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一律不得抵扣,按价税合计计入成本费用;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才涉及认证、勾选、抵扣和待认证等处理。
二、销项发票必须入账,进项发票同样必须入账
只要采购业务真实发生,无论进项发票是否认证、是否抵扣,都必须按权责发生制入账。未入账会导致成本不实、库存账实不符、应付账款漏记,也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没抵扣不是不做账的理由,而是决定进项税挂在哪个科目、是否价税分离的问题。
三、一般纳税人未认证、未勾选的处理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认证或用途确认时,应按不含税金额计入采购成本,按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例如采购材料价税合计22600元,税率13%,则不含税金额 = 22600 ÷ 1.13 = 20000元,税额 = 20000 × 13% = 2600元。分录为:
借:原材料 20000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260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2600
后续认证或勾选确认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2600
此时进项税进入申报抵扣轨道,但账务早已完成,不是认证后才补做账。
四、已认证但选择不抵扣,或按规定不得抵扣
若专票已认证,但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此时应做进项税额转出,或将价税合计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管理费用等(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
若已计入进项税,则:
借:原材料或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意“待认证进项税额”和“待抵扣进项税额”不是同一概念。未认证通常用“待认证进项税额”;已认证但按规定暂不抵扣的,才可能涉及“待抵扣进项税额”。原始回答把未抵扣直接说成“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够准确。
五、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也不能抵扣,无需认证。采购时按价税合计入账: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若取得普通发票,处理相同。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抵扣问题,但仍要保留发票、入库单、付款凭证,确保成本真实、税前扣除有据。
六、发票打印与归档
传统税控发票和数电票都可以打印出来作为记账凭证附件。数电票也可以电子归档,但建议在凭证后附打印件或电子发票文件,并注明发票号码。认证不等于打印,打印也不等于认证。认证或用途确认在电子税务局操作,打印只是留存形式。无论是否抵扣,发票原件或电子版都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按法定要求执行。
七、连续追问的概括
若追问“发票要不要打出来”“没抵扣能不能入账”“待认证和待抵扣有什么区别”“小规模要不要认证”,可统一把握:发票需要留存,打印或电子归档均可;没抵扣也要入账,只是进项税处理不同;未认证用待认证进项税额,已认证暂不抵扣才可能用待抵扣;小规模不认证、不抵扣,按价税合计入成本。核心原则是:账务跟着业务走,税务跟着认证和抵扣规则走。
八、结论
销项发票要录凭证,进项发票同样要入账。一般纳税人未认证的专票,先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认证后再转入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做进项转出或价税合计入成本。小规模纳税人按价税合计入账,无需认证。发票应打印或电子留存,未抵扣不影响做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