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账信云官网
版本详情
帮助手册
会计导航
咨询客服
登录
免费试用
免费试用
财会最新
单位租赁住宅作为员工集体宿舍,要求房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租金支付是否必须通过单位对公账户转账?若取得专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一、核心结论:只能取得普通发票,不可抵扣进项税 企业为员工租赁住房(无论是集体宿舍还是单人公寓),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企业应当要求房东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026-06-05 08:52:45
财税问答
分公司增值税独立核算(自行开票、申报),但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总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分公司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是否需要上划给总公司?
一、核心结论:利润必须上划,但非“分红”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税后利润不形成“未分配利润”权益,而是归属于总公司所有者。
2026-06-05 08:49:08
财税问答
企业向个人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4.2万元),个人不愿配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能否以“对方不配合”为由不履行扣缴义务?未代扣代缴怎么办?
一、核心结论:扣缴义务是法定责任,“对方不让扣”不能豁免企业风险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的单位或个人,是法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这一责任随着支付行为的发生而即刻产生。无论对方是否开具发票、是否配合、是否同意,只要企业实际支付了款项,代扣代缴的义务就已触发。
2026-06-05 08:48:02
财税问答
"结转"与"计提"有哪些区分?
"结转"与"计提"的区分 增值税(结转):一般纳税人的销项和进项是日常滚动记账的,月末通过结转,将"应交增值税"科目计算出最终需缴纳多少税,确保账实相符。 附加税(计提):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同时,附加税义务也应运而生。计提是为了在当期账上反映这笔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这部分针对按月申报的一般纳税人。
2026-06-05 08:47:27
财税问答
下个月申报所属期为7月份的增值税,8月1日取得的进项发票能否在本期(7月属期)申报时勾选抵扣?
一、核心结论:不能提前抵扣,只能计入8月及以后属期 企业下个月申报的是上个月(7月份)的增值税,而8月1日开具的进项发票,其税款所属期为8月份,因此不能在申报7月份增值税时进行勾选抵扣。
2026-06-05 08:44:14
财税问答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80万元,是否还能享受所得税优惠?具体适用税率是多少?超过限额后是否直接失去小微企业资格?
一、关于“300万以内交3%”的纠正 原问题中提到“小微企业300万以内交企业所得税是3%”,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根据现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6-06-05 08:42:44
财税问答
2026年度汇算清缴来不及了,可以能先零申报,后续再进行更正吗?
一、"期内零申报期内更正"的操作步骤 第一步:完成当期零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进入申报界面,如实填写当期确实为零的数据;有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即便收入为零,资产负债表不能全填0(如银行存款、实缴资本等需如实填写)。
2026-06-05 08:38:44
财税问答
营业利润的计算是否仅等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为什么我公司利润表中的数据与这一简化公式计算结果不一致?
一、核心结论:简化公式已过时,不一致是正常的 很多财务人员习惯使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三大期间费用(销售、管理、财务)-税金及附加”来估算营业利润。但在现行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下,这个简化公式遗漏了多个重要项目,因此与利润表实际数据不一致是正常现象。
2026-06-05 08:35:32
财税问答
202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当年有固定资产处置,在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时,“资产原值”应填写期初数、期末数,还是计税基础
一、核心结论:应填写“期末计税基础”(期末原值),包含新增,不包含已处置 在《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第1列“资产原值” 指的是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通常为历史成本)。企业应填报截至当年12月31日仍在账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总额。具体规则如下: 如果当年有新增的固定资产(购入、自建、融资租入等),其计税基础应计入期末原值。
2026-06-05 08:33:53
财税问答
建筑总包企业,甲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总包方能否仅凭自制工资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在自有员工和劳务分包各自需要满足哪些合规条件?
一、核心结论:分情形而定,不能一刀切 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是建筑行业常见的资金支付方式(通常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专用账户发放)。总包方能否用“工资表”作为成本入账凭证,取决于农民工与总包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总包方的自有员工,还是分包单位的员工。两种情形下的税务处理完全不同。
2026-06-04 09:32:59
财税问答
暂无数据
109
110
111
112
113
推荐阅读
分类
话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