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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银行取得的手续费及贷款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能否申报抵扣?相关的税法依据与账务处理规范是什么?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向银行支付的各类费用,主要分为“贷款利息”和“金融服务手续费”两大类。这两类支出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的抵扣待遇在税法上有明确规定,且均以不得抵扣为基本原则。这并非操作上的限制,而是源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相关服务属性的界定。以下将分别对利息和手续费进行详细解析,阐明其政策依据、具体范围及规范的税务会计处理。
2026-01-28 00:42:48
财税问答
企业内部设立的工作室,用于客户接待与团队聚餐,采购食材自行烹饪后,相关费用报销时除发票外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对于企业利用自设工作室进行商务接待或团队建设,并采取自行采购食材、加工烹饪的模式,其费用报销的合规性核心在于,能否向税务机关证明相关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其与公司经营活动的“相关性”。仅凭一张食材采购发票往往不足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存在被认定为个人消费或与经营无关支出而不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2026-01-28 00:30:44
财税问答
我方企业已对收到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认证抵扣,现因业务变更需要冲红,是否必须由我方在税务系统中发起申请?销售方又应如何具体操作?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中,当已认证抵扣的发票需要作废或冲销时,其红字发票的开具流程具有明确的法定规则。该流程的核心是由实际受票方(即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或电子税务局相关模块)发起并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凭此信息表方可开具红字发票。这并非一个可由双方随意选择或由销售方单方面发起的操作。
2026-01-28 00:07:39
财税问答
一家从事休闲食品生产加工的中型企业,希望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需要包含哪些核心模块与行业特殊管控要点?
制定一套适配行业特性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食品加工企业实现合规经营、降本增效与风险防控的基石。这不仅需要涵盖通用企业的财务管理框架,更必须深度嵌入食品行业在原料、生产、品控、仓储及法规遵从上的特殊要求。以下是一套系统化、可操作的财务管理制度核心框架与实施要点。
2026-01-28 00:00:29
财税问答
对于北京公司,其项目位于北京市内其他行政区(如海淀、朝阳),是否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如需,应在什么时限内完成预缴申报?
关于北京公司在北京市内跨行政区经营项目的增值税预缴问题,其处理方式与跨省、市经营有根本性区别。核心结论是: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即十六个区之间)的经营项目,通常无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这主要是因为增值税的“异地预缴”机制主要适用于跨地级市及以上行政区域的经营行为。
2026-01-21 08:22:01
财税问答
我们在2024年5月采购了一批商品,上游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品名为“蓄电池储能电池”。现在我们需要向自己的客户开票,使用“蓄电池储能电源”作为品名,是否被允许?
在企业日常经营,尤其是存在进销业务的链条中,确保发票内容上下游一致是财税合规的重要基石。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核心建议是:您开具给客户的发票品名,应尽可能与您取得的上游发票品名保持一致,即同样开具“蓄电池储能电池”。 使用“蓄电池储能电源”虽然看似接近,但在严格的税务管理和实务稽查中,可能引发不必要的风险与争议。
2026-01-21 07:49:35
财税问答
在2024年5月,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发现购买方名称填写错误,计划立即作废并重新开具,此操作是否会影响本月可用发票额度、数量或引发其他税务
在企业日常开票过程中,当月发现当月开具的发票信息有误,采取“当月作废、当月重开”的处理方式,是标准且规范的纠错流程。针对您的问题,核心结论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此操作通常不会对您企业的发票可用额度、数量上限或纳税申报产生负面影响。 以下将从操作合规性、对发票额度的影响机制、具体操作步骤、不同情境处理及注意事项五个方面进行系统阐述。
2026-01-21 07:43:44
财税问答
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中,前三季度的“资产总额”数据为估算值,第四季度能否按账务实际金额填报?
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实务中,“资产总额”数据的填报常因账务处理进度或统计口径等原因,出现前期估算值与后期实际值存在差异的情况。针对您的问题,核心结论是:第四季度申报时,按经审计或准确核算后的账务实际金额填报“资产总额”是被允许且更为规范的做法。
2026-01-21 07:42:54
财税问答
企业使用“货拉拉”等网络货运平台支付运输费用后,该笔运费支出是否属于印花税“运输合同”的征税范围,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通过“货拉拉”等网络货运平台订购运输服务并支付运费,是典型的商事行为。针对该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答案是明确的:需要。 该业务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中的“运输合同”税目,企业作为立合同人(托运方),负有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法定义务。以下将从政策依据、合同性质界定、计税方式、申报实操以及常见问题五个方面进行结构化阐述,以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
2026-01-21 07:38:04
财税问答
一家主营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司,在2024年10月为客户提供了一项为期30小时的专项业务咨询服务。此项服务独立于常规培训课程,是否可以为此向客户开具“咨询服务
对于非学历教育培训公司而言,能否为客户开具“咨询服务费”发票,核心判断标准并非仅取决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而在于所提供服务的业务实质是否真实构成了“咨询服务”。税务管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发票内容必须准确反映真实发生的经济活动。因此,答案是:可以开具,但前提是必须能够清晰证明该业务确实属于独立的咨询服务,而非变相开具或包装培训费用。
2026-01-21 07:29:42
财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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