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账信云官网
版本详情
帮助手册
会计导航
咨询客服
登录
免费试用
免费试用
财会最新
江苏省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若2029年第二季度销售额达到120万元(含税),是否会立即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如何计算?
一、核心结论:单季度超标不会强制转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单季度销售额超过120万元,不会立即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强制登记的判断标准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的累计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元。也就是说,只看滚动12个月(或4个季度)的总额,而不看某一个季度是否超高。
2026-05-05 10:56:51
财税问答
老板在南京注册两家公司,将A公司和B公司的注册地址设为同一办公室(面积60平米),两家公司共用同一办税人员。是否存在工商、税务等方面的风险?
一、核心结论:可以,但需注意多个潜在风险 “一址多照”(一个地址注册多家公司)在法律上并不被禁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各地商事登记改革措施,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只要该地址属于合规的商用性质(写字楼、商铺、园区工位等),且满足面积合理、能够区分不同公司的运营区域,工商部门通常允许。
2026-05-05 09:10:47
财税问答
某免增值税的民营门诊部(非医保定点),自费患者。开具电子发票时,选择“医疗服务”品目必须录入患者身份证号,而选择“药品”品目则不要求。这是什么原因?如何合规开票
一、现象描述 一家免增值税的门诊部(非医保定点,全部自费),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发现一个奇怪现象:当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选择“医疗服务”(如诊疗费、挂号费、检查费)时,开票系统会强制要求录入患者的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开票;而选择“药品”(如销售阿莫西林、维生素C等)时,系统并不要求身份证信息,可以直接开票。
2026-05-05 08:55:30
财税问答
非金融企业将自有资金160万元借给另一家公司,期限9个月,计入“其他应收款”。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该笔现金流出应归类为经营活动还是投资活动?
一、核心结论:取决于借款目的和期限,通常属于经营活动 对于非金融企业(即主业不是放贷),将160万元借给其他公司,在现金流量表中应当如何归类,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分类原则,现金流分为三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借出款项的归类主要看该借款是否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
2026-05-05 08:28:34
财税问答
企业2029年10月、11月、12月每月均有货物发出并确认收入,但统一在12月31日才开具增值税发票。这样做是否合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做
一、核心结论:分月确认收入可以,但统一在年底开票违反增值税规定 企业在10月、11月、12月分别发出货物,根据会计准则,应在控制权转移时(即发货当月)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这是正确的。但是,将三个月的销售额集中到12月底一次性开具增值税发票,是不合规的,会导致增值税纳税申报延迟,存在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
2026-05-05 08:27:27
财税问答
2029年新增值税法下,北京一家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只能采用差额计税(税率7%),如何计算应纳税额?差额部分如何开票?代付部分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政策背景与计税方式 自2029年1月1日起,随着新《增值税法》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9年第18号的实施,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的增值税处理发生重大变化:只能选择差额计税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7%,原有的5%差额简易计税(后调整为4%)被彻底取消。
2026-05-05 08:23:29
财税问答
合肥一家生鲜超市销售鲜猪肉、鲜牛肉和散装鸡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应填写“免税”还是“0%”?
一、核心结论:应填“免税”,绝非“0%”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鲜活肉蛋产品(包括鲜猪肉、鲜牛肉、鲜鸡蛋等)在流通环节(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但免税 零税率。因此,企业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时,税率栏必须选择 “免税” (或系统自动显示为“免税”字样),不得填写“0%”。
2026-05-05 08:21:29
财税问答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是否仅依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两个科目的借方、贷方发生额来填列?还需要考虑哪些会计科目?
一、核心结论:远远不止这两个科目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而不仅仅是“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两个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则指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如三个月内到期的国债、短期债券等)。
2026-05-04 13:41:09
财税问答
一家物流公司使用全电发票(数电票)开具运输发票,备注栏中的“起运地”应填写发货单位的厂区详细地址,还是仅填写所在城市名称?数电运输发票是否强制要求在备注栏写什么
一、核心结论:起运地必须写详细地址,数电票无需单独备注栏 对于运输服务发票,无论是传统纸质发票还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数电票),“起运地”都应当填写货物的实际启运详细地址,而不是只写一个城市名称。
2026-05-04 12:44:19
财税问答
一家小微企业在202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系统提示免填《期间费用明细表》。往年都填写该表,今年不填是否合规?如何在A105050表中填报?
一、背景:小微企业的申报简化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纳税申报的有关措施(现行有效版本),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免填《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部分项目等。
2026-05-04 12:21:14
财税问答
暂无数据
1
2
3
推荐阅读
分类
话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