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账信云官网
版本详情
帮助手册
会计导航
咨询客服
登录
免费试用
免费试用
财会最新
企业采购商品但供应商拒绝开具发票,会计上应如何确认存货入账?无票采购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具体在哪张表?长期存在无票采购行为可能引发哪些税务核查风险?
一、无票采购的会计处理:正常入账但留存依据 企业采购商品或原材料,即使对方拒绝开具发票(无论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只要该交易真实发生,会计上应当依据合同或协议、付款银行回单、入库单、收货单、对方出具的收据或发货单等原始凭证,正常确认存货成本。
2026-06-02 09:24:49
财税问答
企业向供应商租用冷链车,同时对方提供司机驾驶服务,这笔费用应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税收分类编码应选"交通运输服务"还是"有形动产租赁",税率是9%还是13%?
一、核心结论 第一,2026年增值税新规已取消"现代服务"大类。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自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服务分类已调整为:交通运输服务(税率9%)、生产生活服务(税率6%)、金融与建筑服务等。
2026-06-02 09:21:22
财税问答
年度汇算清缴时,期间费用明细表第1行“职工薪酬”应归集哪些具体项目?它与A105050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工资薪金支出”在填报逻辑上有什么关联?
一、期间费用明细表“职工薪酬”的涵盖范围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1行“职工薪酬”并非仅指传统意义上的“工资”。
2026-06-02 09:20:02
财税问答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70%计入研发费用基数,该项优惠是否需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未登记备案将面临哪些税务风险?
一、政策依据:80%计入基数的来源 根据财税〔2015〕119号、财税〔2018〕64号以及2023年第7号公告等文件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加计扣除。也就是说,实际发生的委外研发费用中,有20%部分被剔除,不计入加计扣除基数。
2026-06-02 09:13:38
财税问答
如果在2026年5月对2025年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申报。请问,2026年第一季度已申报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财务报表,是否需更正?
一、核心结论:是否需更正取决于“数据关联性”,资产负债表必须更正,利润表视情况而定。 更正2025年第四季度(以下简称Q4)的财报和所得税申报表,是否必须连带更正2026年第一季度(以下简称Q1)的相关报表,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区分资产负债表数据和利润表数据,因为两类数据对后续报表的影响机制不同。
2026-05-31 13:18:25
财税问答
委托加工必须"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编码(201/202)吗?正确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核心结论:委托加工须选"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编码(201/202),非"30101"服务类编码 食品加工企业(受托方)为商贸公司提供委托加工服务,只收取加工费的情况下,应按加工劳务开具发票,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属于劳务类(编码以2开头),而非服务类编码。委托人提出的"30101"属于现代服务大类,用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等,与加工劳务性质不符,不应选用。
2026-05-31 12:49:39
财税问答
农民专业合作社2025年6月取得政府拨付的专项财政补助资金87万元,符合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条件。在办理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做纳税调增?
一、核心结论:必须做纳税调增,原因在于"对应成本不得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上述规定确立了不征税收入处理的"对称性原则":收入端免税,支出端对应的成本、费用、折旧、摊销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2026-05-31 12:26:14
财税问答
某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代发兼职人员工资52.8万元,平台仅对抽佣手续费开具“服务费”发票,代发的工资部分没有开具发票。请问该笔代发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核心结论:仅凭银行代发流水,不能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平台代发工资部分,实际上是企业以平台的名义向兼职人员支付的劳务报酬,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理应取得合规的扣除凭证。
2026-05-31 11:50:51
财税问答
制造企业在2月份:借记“制造费用”5,800元,贷记“其他应收款”5,800元。到了5月份,发现该笔业务实际上在1月份已经入账。请问:应如何冲销重复的分录?
一、核心判断:属于当年发现的非重大前期差错,直接红字冲销即可 企业于2月份重复计提了一笔制造费用(同时冲减了其他应收款),5月份发现这一错误。
2026-05-31 11:50:25
财税问答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人(LP)与基金管理人(GP)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投资人除了按认缴出资额向基金实缴出资外,还应承担一笔管理费。请问这种操作是否合规?
一、核心结论:可以做,但有严格限制 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分层来看。从合规性角度,投资人可以先将价外管理费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再由基金托管账户转付给管理人,但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核心前提: 合伙协议或补充协议必须明确约定:该笔款项为LP代基金管理人垫付的管理费,不属于基金财产,不计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026-05-31 11:22:41
财税问答
暂无数据
13
14
15
16
17
推荐阅读
分类
话题云